南方网讯 2001年,市妇联接受来信来访1484宗,其中存在妻子受丈夫暴力行为的115宗,占8%,且有逐年增多之势。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内存在暴力不仅直接侵害受害者的权利,造成离婚率上升,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同时也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首先,封建传统观念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原因。在相当多的家庭中,夫权本位主义、大男子主义仍然存在。如男人不管家务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女人不管家务则被视为坏女人;男人有了情人,女人往往好言相劝,由此招来丈夫的殴打。相当数量的妇女在丈夫的粗暴行为中逆来顺受,忍辱求全。
其次,经济不能完全独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经济原因。目前,妇女下岗者多无独立收入,在经济上仍依赖丈夫。
第三,婚姻质量低导致家庭冲突升级,诱使暴力进入家庭。在现实生活中,利益型婚姻、维持型婚姻、金钱婚姻等仍存在,婚姻基础差,夫妻缺乏沟通,双方矛盾越积越多,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不惜采取暴力手段。轻则以暴力迫使对方屈从自己,重则使对方受伤。
为何家庭暴力愈演愈烈?有关专家说,现有法律法规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有法难依。我们的法律只惩罚发生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对平时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软弱无力。在一定程度上还将家庭暴力视为家庭问题而拒之司法机关门外。
编辑:黄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