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50名下岗职工、42名退休职工近日以欠缴养老保险金等为由将原单位某百货公司告上法庭。东山区法院于昨日(6月9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就11项诉讼请求当庭激辩
在法庭上原告提出了11项诉讼请求。其中第一项也是最主要的一项就是要求被告百货公司补交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当请求提出之后,被告马上答复:“我们承认少交了,但是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仲裁庭都已不予受理。我们发给职工劳动手册,上面就记载了养老金的交纳,原告是清楚的。”
随即场下100多名原告一片哗然,有人就站起来说,这个手册一直在公司手里,职工都不知道是如何交纳养老金的,只是在下岗时才要求他们在上面签字。
领导旅游超支扣职工补贴
在之后的法庭辩论中,原告提出这项请求并没有过诉讼时效,他们称直到去年10月才知道自己的养老金被少交了。
原告称,同行业系统的其他百货公司都比该公司给的多,即使是破产企业都有7200元,而该公司只给了3000元。被告则答辩称,原告的请求没有依据,根据文件由每个单位自行决定发放补偿金的金额,公司发放3000元并不违法。
与此同时,13名原告还就计生奖励金提出诉讼请求,其他的诉讼请求也都在庭上一一提了出来,比如要求补发由于领导去西欧旅游超支而扣发的职工生活补贴等。而被告也提出各种文件来证明其行为的合理,同时称原告的请求都早已过了诉讼时效。
补交两费该由谁承担
该公司的100多名职工为此曾先后向有关部门反映,最终他们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今年的4月4日,他们已到东山区劳动争议仲裁法庭申请仲裁,4月11日,仲裁庭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在开庭前记者采访了该百货公司的梁经理,他谈到,他们公司原是一国有企业,2001年改为股份制,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缴费不足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由于公司已经转制,现在个人股占95%,国有股只占5%,因此补交两费的问题不可能完全由转制后的非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东来承担。
由于人数近两百,诉讼请求也很多,所以昨日只进行了法庭调查和审理。 (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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