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本来委托网站发布广告词为“仁义为法,道德为宗,慈善为本”的广告来宣传企业形象,但是,这段广告词在网上变成了“仁义之法,首先为尊,背叛为本”。于是,深圳市仁德堂实业公司将中企网动力科技股份公司等两家企业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1284.6483万元。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深圳市仁德堂实业公司称,今年9月24日,该公司与中企网动力科技公司签了一份广告订单,内容描述为“我公司是以中草药型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的OTC及保健食品的专业公司。本公司以‘仁义为法,道德为宗,慈善为本’为公司永久训规”。9月27日,该公司在网上发现广告词变成了“仁义之法,首先为尊,背叛为本”。仁德堂立即电告该公司,请求立即停止发布错误广告,而中企网却没有更改。9月30日,双方一起协调此事,中企网客户服务部负责人向仁德堂道歉。仁德堂实业公司认为,中企网发布的错误广告内容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中企网动力科技公司负责人说,将仁德堂实业公司广告发错,不是故意所为,9月30日,动力公司已向仁德堂公司致歉,但该公司要求赔偿千万元,没有法律依据。中企网动力公司会积极应诉。(编辑:唐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