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因涉嫌收受贿赂9.5万元,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赖国光昨天(3月2日)上午在广州中院接受审讯,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赖国光表示没有异议。
58岁的赖国光原系广州市卫生局巡视员(正局级)。由于患有高血压,20 03年7月30日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赖国光在1991年9月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医政工作、审批社会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监督医疗机构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事故处理及有关医疗知识培训班等职务便利,为李某(另案处理)设立广州金太阳康复医院及提高该院在康复系统的权威、办理康复医学专业知识学习班方面提供方便。1996年,李某主动为赖支付房屋装修工程款人民币40680元;1998年8月至2000年5月,李某又主动为赖国光支付购买新房的供楼款共人民币5.44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赖国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认定赖国光具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从轻判处。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赖国光在庭审中表示没有异议。案件在开庭审理后,将择日宣判。(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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