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春节期间在深圳举办的人体摄影艺术展在深圳文化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事情起因于参展作品中的16幅作品被深圳市文化局艺术处认为有色情之嫌而被取消了参展资格,但作者们和部分观众则认为这16幅作品属于正常的艺术探索。有的人甚至认为,深圳市文化局这种有限制的允许是一种保守主义的行为,与深圳的开放与发达的地位不相配,更有人在网上义正词严地发布了一些牢骚与不满。实际上,早在2000年岁末在广州举办的“中国首届人体摄影艺术展”和2001年在长沙举办的人体摄影艺术展就曾掀起轩然大波。人体摄影到底在什么状态下才算是艺术?在什么状态下是色情与猥琐?应怎样看待这个艺术风波?本期我们约请我市两位文化博士就这个话题展开讨论,以飨读者。
我们姑且把这场由人体艺术所引发的风波称之为“深圳事件”。静心想来,这实际上是一个关于以人体艺术为代表的前卫艺术的道德底线问题。也就是说,人体摄影到底在什么状态下才算是艺术,在什么状态下就算是色情与猥琐的问题。我想,任何人都不可能以一派真理在握的姿态来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他们双方各自的立场来认识他们不同的价值取向,进而达到认清人体艺术在艺术与道德的关系处境当中的生存问题。
艺术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因此任何艺术都是为了表现人,最终达到认识人自身的目的。人既然成为了艺术表现的最终目的,那么艺术表现就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人的理性或社会性一面,人的感性,特别是人的自然性(如原始的情欲与冲动)也应该是表现对象中的一种。况且,任何事物也都有可能成为艺术的载体或表现材料,人体当然不能除外,甚至人体有可能是表现人自身的最直接的方式,所以人体摄影艺术家和人体艺术的欣赏者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喜爱的作品的存在而辩护,而用不着遮遮掩掩,因为他们捍卫的是艺术的价值与探索的尊严。
但是,艺术家对艺术价值的追求与选择不可避免地同另一种社会价值——道德价值发生了冲突,因为个人性的艺术在其接受过程中总要演化为一种社会行为,从而产生了道德伦理问题。假如人们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裸体,不与外界发生联系,这是谁也管不着、谁也无权干涉的事情;但一旦拍成了照片,要展示给社会公众观看,道德伦理问题就产生了。因为窥看他人的裸体,特别是异性的隐私处(虽然只是一个“影子”),虽不能说是一种性行为,但至少是一种“意淫”,而两性关系中的规则毕竟千百年来都是道德法则中的核心成分。因此,艺术,特别是人体摄影艺术就并不是艺术家们单纯地对美的自我玩味,也不单纯是一个艺术价值的追求问题;对于观众来说,除了对艺术美的观赏,还有一个对自己的道德价值的防护问题,除非观众的道德价值观也追随艺术家而发生了转变。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政府有节制地许可人体摄影艺术作品的参展,实际上是对两种价值选择的兼顾。这说明深圳市文化局艺术处取消16幅有色情之嫌的作品的参展资格也是情有可原的。政府在艺术价值和道德价值两者之间选择了偏袒道德价值,完全是在履行他们自己的职责,是在照顾着大众的价值选择。
由此看来,现代社会确实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各有各的选择,各有各的追求,甚至社会中的每个角色也都在为他们自己的选择与追求而在承担着责任和义务。各种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制约也就在所难免。因此,我不禁要为那些前卫艺术家,特别是人体摄影艺术家们捏一把汗,因为他们要突破对手是强大的道德堤坝,他们的先锋性恰恰是建立在对道德基石的冲撞上。毕竟人体摄影在目前人们的心目中还不是如拍电影、写小说一般非常艺术性的活动,正如香港牛棚书院院长梁文道先生所说:“如果你在街上找十个人来问问,有十个会告诉你不知前卫艺术是何物,惟一他们知道的就是前卫艺术家很喜欢用‘性’来做话题”,也就是说,人体摄影艺术还面临着众多的人的不理解;艺术家的追求还面临着一种广泛的不认同,前卫艺术家们还有一段相当长的孤独、寂寞,乃至充满误解的路要走。谁来接受这种明天的艺术,是这些前卫艺术家们的困惑与无奈。
因此,在这里我只能搬出那句老掉了牙而又一直在和稀泥的话:“理解万岁!”只有持不同价值观的人们相互理解,彼此认识不同价值的存在意义,艺术与道德的抗衡才能走向艺术与道德的统一,才能避免那些艺术的勇士成为艺术的殉道者的悲剧。同时,我们也期待这种理解能够促成类似于“深圳事件”之类的问题不再发生。 (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