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一度沸沸扬扬的广州禁摩方案,随着昨天(1日)广州市政府颁布有关规定的正式出台,将告一段落。对比通告和征求意见方案,我们就会发现,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增加了东西、南北向各一条主干道暂不限摩,在限摩时间上也做了适当调整。
回想一下,从上世纪90年代初广州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控制二轮摩托车牌照数量并限制外地二轮摩托车进城的通告》起到今天,广州限摩禁摩走了十几年的路,非常不容易。即使是现在出台的正式通告,同样也是分几步路走,充分遵循体现了决策的渐进性原则。
此次禁摩通告出台前,政府通过召开听证会,借助大众媒体、网络、信件等各种渠道,反复搜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然后加以梳理并尽可能地容纳。同时,预备方案本身也尽可能地保留一定的弹性,为方案的修改奠定了基础。这其实体现出一种灵活性原则,值得赞赏。
此次出台的方案,其实不是一个,而是三个:除了限摩、禁摩的通告外,还有与此有关的补偿办法和对摩托车主就业的扶持办法。如果留意最近几天的新闻,还会发现,与禁摩相关的还有两条新闻,一是社情民意中心有关广州摩托车主现状的调查与基本分析,二是公交车夜班车大调整预方案。也就是说,政府把与禁摩可能带来的方方面面问题,都予以统筹解决。这表明决策注意到系统性原则。
不久前,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建立在社会民众的知情、参与、广泛的发动基础上的。决策越透明,参与者越众,决策越有可行性。这也是在最大限度内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遭遇阻力的有效方式。
当然,无论怎样成熟的政策,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仍然会有这样那样的意见。但综观此次禁摩方案出台前后,笔者以为,这是公共决策的一个成功范例;其意义应不限于禁摩本身,对其他公共决策,当有科学的参考价值。(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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