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今年内广东省计划在广州以及其它有条件的市实行阶梯式水价,这意味着用水越多水价越高,这是记者昨日(7月23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的。
昨天,省物价局局长陈小川在相关会议上介绍,下半年将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措施;对非居民用水实行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和季节性水价制度;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建立有效的供水成本约束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据了解,阶梯式水价是在合理核定居民用水及各类企业营业用水基本用量的基础上,对定量以内的用水实行低价,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对公共服务用水实行低价,对合理工业生产用水实行中价,对营运用水实行高价。简单来说,阶梯式水价意味着用水越多水价越贵,鼓励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行阶梯式水价,可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按计划,广东省辖市在2003年底,其他城市力争在2005年底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2003年底前全省所有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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