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公布百余种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包括藿香正气水、蛇胆川贝液等多种常用药,其中25种甲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从今年10月15日起执行;81种乙类药品最高零售价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百余种中成药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代表规格品。其中甲类药品的藿香正气水(酊剂、10ml×10支/盒)最高零售价为7. 5元(GMP)、6.8元(非GMP),乙类药品的蛇胆川贝液(口服液、10ml×6支/盒)最高零售价为5. 5元(GMP)、5元(非GMP),市民可上相关信息网(www.gdpi.gov.cn)查询详细的药品价格。
此次药品价格表未列的规格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今年11月10日前向省物价局申报,经该局初审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正式价格。原下达的价格,自公布新的价格起同时废止,企业不得擅自作价销售。
价格表中所列的GMP最高零售价是指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执行的价格。GMP企业名单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公告》为准。进口的同种中成药执行附表GMP价格。所列的厂家为执行优质优价的企业,其它厂家不得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要求,通知下发后,各级物价部门要迅速通知有关单位按规定时间执行,同时,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不得借任何理由拖延执行。对不执行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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