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检察院的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陈云飞摄
南方网讯 为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今天(3月16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与省院领导班子及22个市(分)检察院的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中央颁布两个《条例》后,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好两个《条例》,广东省检察机关于3月16、17日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方针,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要把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列入监督范围,并积极探索完善监督途径、办法与机制。切实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把上级院检查下级院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将监督寓于日常的领导、管理活动之中。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更要积极履行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保证权力运行的正确、科学和民主。要带头遵纪守法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尤其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推行检务公开,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认真受理、及时复查群众举报、申诉中涉及检察干警的问题,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执法办案活动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力度。首先是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以规范促效率、保质量、保廉洁。抓紧实施《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办案质量的考核,促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健康发展。落实省院《关于加强办案第一线政治思想工作的决定》,把党支部建到专案组,把党内监督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超期羁押现象。
据悉,从今年3月底至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将按照高检院的部署,开展一次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撤案、不起诉、法院判无罪三类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在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方面,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省院党组《关于加强八小时以外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通过开展业余学习、落实报告制度、发动家属监督、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大力发展检察文化建设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占领八小时以外的思想文化阵地,净化干部的社交圈和生活圈,从而使检察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把违纪违法和重大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近一两年来,省检察院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对第一把手的要求,结合广东检察队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通过创新思维,探索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三种形式。一是通过第一责任人报告,及时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和高检院领导报告我省检察机关的重大情况,争取各方面领导的重视、监督和支持;二是通过第一责任人预警通知,根据队伍出现违纪违法和办案出现事故的规律特点,在预测到可能出现违纪违法和事故之前,及时发出通知敲警钟、打预防针,要求提前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三是通过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对已经发现的违纪违法和事故苗头或现象,及时总结教训,要求各地吸取教训,预防和减少类似现象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与省院领导班子及22个市(分)检察院的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管理不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而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
在会议上,欧名宇代表省纪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省检察院监察室作了工作报告。(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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