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在广东公安监管场所的关押人员中,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感染者呈逐年上升趋势,针对这一现状,广东省公安厅近日表示,原则上,一些地级以上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收治场所,统一关押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等特殊人员。
不久前,有关在广东或广州监狱设艾滋病等传染病监室的建议,陆续在省两会和市两会期间由数十位代表提出。省人大代表梁光泽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疑犯把艾滋病等传染病当成了“免死金牌”,扰乱社会治安,已成社会公害。
据省公安厅介绍,公安监管场所(包括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和治安拘留所)关押人员中发现的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感染者,呈逐年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至2002年3月,广东监管场所发现这类人员1037人,其中强制戒毒所有874人,占总数的84.3%.关于集中收戒感染艾滋病吸毒人员的问题,省领导曾于去年11月召集省禁毒委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研究。考虑到广东的实际情况,决定省里不设立统一收戒和关押,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中的艾滋病人等特殊人员,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由一些地级以上市设立专门收治场所。为从根本上解决这类人员管理问题,2002年省财政厅已下拨启动资金。去年起省财政厅每年还安排1019万元艾滋病专项经费。
在病犯监狱没有启用之前,看守所要设立病犯监室单独关押。省公安厅有关人士介绍,省财政计划安排1.8亿元,用于省直属戒毒劳教所增容扩建1万个床位。(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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