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10月,省人大代表在广州二沙岛视察珠江堤岸建设。
南方网讯 广东人大代表早已告别“只举举手的时代”,正不断尝试着怎样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但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条件——代表知政,却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广东省人大《人民之声》杂志社日前的一份问卷调查分析表明,虽然多数代表认识到不知政难以履职,但因某些主客观原因,却很少主动知政,代表知政渠道的畅通仍有待完善,代表的知政权还没有完全实现。
从去年12月下旬起,《人民之声》开展了一次关于全省人大代表知政情况的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省、市、县、镇(乡)四级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渠道共发出问卷约1000份,至今年2月10日止,收回196份。调查分析表明,人大代表知政仍存在不少问题,代表的知政权还没有真正“到位”。
多数代表很少主动知情知政
据统计,在收回的196份调查问卷中,知道“在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有知政情的权利”的占93%,意识到知政对履行职责“很重要”的占98%.从上述数据看,对知情、知政权利,多数人大代表不仅了解,而且已经意识到如果不知政,就难以履职,甚至于“失职”。
对于个人主动知政的情况,回答问卷的196位人大代表中,有42.4%认为自己“有时去了解政情”;51.6%表示“有时会去做社会调查”;64%的“做社会调查时仅限于参加集体视察”;另外,希望有关国家机关“更多、更主动地向代表提供一些政情”的有86.6%.从数据上看,“主动”去知情、知政的比例尚不乐观。调查结果分析认为,多数人大代表对政情了解不够,由此导致有的代表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泛泛而谈;有的提议案、建议所反映的内容质量不高。
代表到政府了解政情会受阻
在调查问卷中,多数代表认为“目前的知政渠道不够畅通”,这样导致“代表知政权难以充分实现”。
77%的答卷者一般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不定期参加集体组织的一些会议或活动了解政情;20%的答卷者主要通过有关的政策文件以及与政府官员的接触了解政情,3%的答卷者则偶尔会通过参加调研、信访和群众来信等形式了解政情。
什么原因造成代表知政渠道不畅?不少代表认为,主要因为当前存在一些部门漠视代表知政权利的现象,一些代表在视察和到政府部门了解情况时会受阻。省人大代表、始兴县始兴中学校长刘然直接在答卷中表明了自己的真实感受:“知政时自我感觉很尴尬。因为在他人眼里,人大代表是个荣誉性的闲职,为群众呼吁应该,主动去知政则有要权之嫌”。对此,省人大代表郑龙辉认为,“一是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作用、地位宣传不够”,“二是‘权力问题在作祟’”,“三是一些党政部门不愿意接受人大监督”。
政府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省人大代表、曲江县环保局局长潘光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有的部门也给他寄一些材料,但知政渠道的顺畅率只有60%左右。
由于具备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的双重身份,潘光湾对此深有感触,他说,政府部门应尽可能给予理解和支持,千万不能认为代表是在捞个人资本。他认为,有的政府机关、部门对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和问题很少主动向人大代表作出解释,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代表挑刺利于改进工作”
“阳光政府”认为代表知政应规范化制度化
尽管整个知政渠道还不尽如人意,但在采访中代表们还是向记者推荐了不少欢迎代表知政的“阳光政府”,省劳动保障厅就是其中之一。该厅办公室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代表的要求,他们一般是“来者不拒”,“代表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
对于有些政府部门怕代表知政惹麻烦的顾虑,该厅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他们认为,代表来自于基层,反映各方面的声音。虽然有时是挑刺,但反映的问题越多越有利于改进工作。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的问题我们自己不一定能及时发现,有的也可能是代表对政策的误解,只要积极配合,解释清楚,代表可以帮着宣传。”
据全国政协委员,原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介绍,她曾经工作多年的省卫生厅就非常重视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她认为,代表“知政”,政府部门不仅应该支持,还应该规范化、制度化。
■代表呼声
知政要晓之以理也要动之以情
李志贞代表:在履职时遇到一些人为阻碍时,要既会据理力争,又会动之以情,让对方明白你是出于为民办事的公心,若实在解决不了,就及时求助于本地人大常委会,由人大领导敦促政府处理。
沈演泉代表:代表自身要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素质,心存政意,了解民心,多询问,常联系。只要自己想知的东西,渠道是事在人为,更主要的是要明白知政作用于履职。
罗辑代表:要建立完善对人大代表的激励机制,通过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代表履职情况向选民公开等形式督促代表主动知政,依法履职。
实现代表知政权须法律、制度保障
罗辑代表:人大代表知政需要通过制度、法律来保障,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就如何保障代表知政权利作明确、具体的规定,没有规范,方法不一。应该积极推进依法知政。
沈演泉代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向人大代表述职,征求意见,主动与代表交流,主动接受代表的询问、问责和监督。
郑龙辉代表:在政务方面积极为人大代表提供知政渠道,如在大政方面,是否可以做到“三在前”(即党委通过之前、政府执行之前、报纸刊登之前)听一听人大代表的意见。
■相关链接
●去年11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规定,省人大代表就重大问题约见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将成为一项制度,还提出了建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实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11项新规定。
●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决定”,规定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工作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省法院、省检察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理重大案件制度,建立人大代表担任特邀咨询员制度。
(编辑:冯怡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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