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怜的孩子认不出亲妈妈了。
南方网讯 广东省公安厅今天(7月15日)在东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期侦破的五宗拐卖儿童案件。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刑侦局局长刘安成说,2002年至2004年6月,广东共立拐卖儿童案件68宗、破案42宗,解救被拐儿童百余名,摧毁了多个在广东一些地区从事拐卖外省(市)来粤务工人员子女的犯罪团伙。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后,公安机关将九名被解救并经DNA鉴定确认其父母的小孩,送回他们亲人的怀抱。
收费站前抓获拐卖团伙主犯
2002年11月至2003年9月,深圳罗湖区草埔、布心、泥岗村一带先后发生多宗3-5岁儿童被拐案件。案件引起省领导黄丽满、梁国聚等高度重视,要求深圳警方尽快破案。
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协调下,专案组于2003年10月20日晚收网,在深汕高速公路汕尾收费站将携带被拐儿童肖某(男,3岁)准备卖到揭阳的团伙主犯许某(男,46岁,广东潮阳人)当场抓获。专案组随即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解救被拐儿童18名,其中13名儿童已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爸爸来找我了。
两地特大团伙勾结作案34宗
2003年以来,东莞发生多宗外省(市)籍来粤务工人员子女(大多为3-5岁儿童)失踪案件。侦办中,专案组发现两个专门从事贩卖婴幼儿的犯罪团伙在东莞、河源两市活动,省公安厅组织东莞、河源两市公安局开展侦查,并于4月30日晚协调两市公安机关开展行动。
行动一举捣毁了分别以邱某(女,48岁,东莞市企石镇人)、周某(女,45岁,河源市连平县人)为首的两个特大贩卖婴幼儿犯罪团伙。截至目前为止,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解救被贩卖儿童13名。经审查,该两个团伙相互勾结,在东莞、江门、惠州及江西等地,从一些外省籍人员手中购买婴幼儿(绝大多数被贩卖时在1岁以下)进行贩卖,共作案得手34宗34人。
案例一
深圳罗湖“9.09”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
2002年11月份至2003年9月份,深圳市罗湖区草埔、布心、泥岗村一带先后发生多宗3-5岁儿童被拐案件,引起了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国聚等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要求深圳市公安局尽快侦破此案,解救被拐儿童,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也都将此案列为2003年度挂牌督办案件。深圳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锋为组长的“9.09”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协调下,在广州、汕头、揭阳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于2003年10月20日晚采取收网行动,在深汕高速公路讪尾收费站将携带被拐儿童肖X(男,3岁)准备卖到揭阳的团伙主犯许X茂(男,46岁,广东潮阳人)当场抓获,专案组乘胜追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解救被拐儿童18名,其中13名儿童经公安机关的努力已经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此案成功侦破后,公安部和全国妇联专门发来贺电,省委领导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目前此案正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阶段,等待判决结果。
案例二
东莞河源“4.30”特大贩卖儿童团伙案
2003年以来,东莞市连续发生多宗外省(市)籍来粤务工人员子女(大部分为3-5岁儿童)失踪案件,据现场群众反映其中部分儿童失踪时有明显的被拐迹象,此系列案件引起了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同志及东莞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广东省公安机关严惩拐卖犯罪分子,尽快找回失踪儿童,东莞市公安局一方面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另一方面布置各镇区公安分局在重点场所加强巡逻,并派出警力开展查找工作,共找回24名失踪儿童。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发现有两个专门从事贩卖婴幼儿的犯罪团伙在东莞、河源两市活动,为此,省公安厅组织东莞、河源两市公安局开展专案侦查,并于4月30日晚协调两市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抓捕和解救行动,为确保行动成功,两市公安局了抽调大批警力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都由县、区(镇)公安机关负责人带队,同时行动前,两市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领导还亲自对行动进行了部署和动员。行动中,一举捣毁了分别以邱X香(女,48岁,东莞市企石镇人)、周X红(女,45岁,河源市连平县人)为首的两个特大贩卖婴幼儿犯罪团伙,紧接着,两市公安机关又放弃“五一黄金周”节假日的休息,继续加大审讯和追逃、解救工作力度,深挖扩线,扩大战果,截止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解救被贩卖儿童13名,经审查,该两个团伙相互勾结,在广东省东莞、江门、惠州及邻近的江西等地,从一些外省籍人员手中购买婴幼儿(绝大多数被贩卖时在1岁以下)进行贩卖,共作案得手34宗34人。案件成功侦破后,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全力破案,解救被拐卖儿童,从重从严打击犯罪分子”。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例三
江门新会“5.30”拐卖儿童团伙案
2004年5月12日和18日,江门市新会区公安机关连续接到两宗外省(市)籍务工人员报案称自己的子女被拐,新会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主管局长挂帅的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和分析,终于获取了犯罪嫌疑人的确切线索,5月30日,专案组调集警力果断出击,一举抓获梁X锡(男,,27岁,江门市新会区人)等9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该团伙自2003年11月以来,专门以外省(市)务工人员子女为作案对象,利用玩具、食物等物品,先后在江门市新会区拐骗儿童7名,其中2名儿童因无法卖出而被迫遗弃,被家长找回。根据线索,专案组迅速将其他5名儿童解救,经DNA测试确认后已将被拐儿童全部交还给其亲生父母。至此,该案的全部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所有被拐儿童全部被解救,案件大获成功。被拐儿童家长感激不尽,敲锣打鼓地将饱含心意的锦旗送给了新会区公安分局。
案例四
东莞“6.1”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
东莞河源“4.30”特大贩卖婴幼儿团伙案成功侦破后,公安机关毫不松懈,想到专门在东莞拐骗外省(市)籍3-5岁儿童的犯罪团伙仍然逍遥法外,并随时可能继续作案,那些被拐儿童家长仍在饱受煎熬,东莞市公安局专案组满怀热情地又继续投入到此案的侦破工作中去。经过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专案组终于发现了该犯罪团伙的蛛丝马迹,6月1日,在省公安厅的指挥协调下,在汕头、揭阳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捣毁了以刘X秋(男,40岁,四川省古蔺县人)为首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1名,解救被拐儿童11名,其中7名儿童经工作已找到其亲生父母。经审查,该团伙自2000年开始以乡情、亲情为纽带纠合在东莞市作案近40宗、拐卖儿童近50名,涉及镇区14个,他们不定期从暂住地潮阳窜到东莞,在各镇区的菜市场、球场物色3-5岁大的儿童(多为男童),用泡泡糖、瓜子、麻糖等零食或小额钱币诱骗无人看管的儿童,然后再转卖到潮汕地区。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例五
中山“6.6”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
2003年以来,中山市公安局接到多名外省(市)务工人员报案称自己的子女被拐或失踪,对此,中山市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有关案件情况和线索汇总梳理,进行串并案侦查。2004年6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快速出击,成功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卢X英(女,32岁,广西钟山县人)和林X贞(男,44岁,广西昭平县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了2002年以来在广东省中山、肇庆和广西等地,利用糖果、冰淇淋、水果等物品拐卖男童14名的犯罪事实,这些男童均在3-6岁之间,拐骗到手后被以7000-9500元的价钱卖到广东省潮汕地区和福建等地。根据交代情况,专案组又马不停蹄、循线追踪,至7月11日,已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解救被拐儿童4名,其中2名儿童经工作已找到其亲生父母。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同志获悉后,立即对案件侦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目前有关追捕和解救工作仍在进行之中。(编辑:何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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