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日(12月17日),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广大城乡居民较为熟悉、与生活关系密切的契税,将于2005年1月1日起,从原来的委托征收一律改为财政部门直接征收。
契税是国家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中,向土地、房屋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国家税务总局10月18日下发了通知,规定12月31日前停止委托国土、房管部门代征契税,2005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征收机关直接征收。
据了解,广东省财政厅11月4日已向各地转发了这一通知,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契税一律改为财政部门直接征收,认真做好停止委托代征的各项衔接、善后工作,确保契税征管工作的正常开展。(编辑: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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