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里面一个大大的“拆”字,外面一个圆圈——这种用红漆或白灰涂成的图案为全国城镇居民所熟悉。在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历程中,这个图案曾经是一个代表着希望和憧憬的标志。然而,不知从哪一天开始,拆迁却成了不少人痛苦、烦恼甚至恐惧的记忆。
在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有一处面积达700平方米的绿化广场。古朴的趟栊门,富有岭南特色的风雨亭廊,还有婀娜多姿的青青翠竹,把整个广场点缀得如诗如画,令人流连忘返。
据荔湾区土地房屋管理所副所长杨锦涛介绍,两年前,这里曾是荔湾危旧房最集中的地带。当荔湾区投入巨资对这里进行拆迁改造时,部分人却持抵触态度:或者不愿意出钱搬迁,或者提出附加条件,或者认为损失利益。荔湾区遂广泛发动各种渠道,“一户一策”地制定方案,向居民耐心解释分析“改危”的好处。最终在2004年5月完成全部工作,建成一个居民休闲小广场和一个停车场。
荔湾区在多宝路“一户一策”搞危改,实现群众“零上访上诉”的做法,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广东在创新城市拆迁模式、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探索。
拆迁理念的人性化
拆迁,旧城方可变新城,城市亦因之旧貌换新颜。这应是皆大欢喜的大好事。办好了是大好事,但办事不得其法,就会出现纠纷。
“家乡时时事事尊重侨胞意愿,在涉及拆迁我祖屋的问题上,多次与我商量征求意见,不搞强行拆迁,我非常感激。为了家乡整体利益,我愿意拆迁。”这是前不久台山市三八镇一位旅居美国的华侨谢先生的肺腑之言。这番朴素的话语,表达的是他对台山市结合侨乡特点,在城镇拆迁中坚持做到“三不”,即“不征求侨胞(当事人)的意见不讨论;不经过侨胞同意不强行拆迁;不利于调动侨胞建设家乡积极性的事不做”的人性化拆迁的感激之情。
和谢先生有着相同经历和感受的还有在广州市残联工作的黄玉焕:“该想的政府都为我们想到了,不该想的他们也为我们想到了。拆迁时,我是高高兴兴地走的。政府本来就是为百姓办好事,还这样注意不让老百姓吃亏,我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原来,黄玉焕和爱人都是残疾人,内环路的建设把他们位于光孝路的家划进了拆迁户的行列。原本根据拆迁单位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安排,拆迁户都应安置到较远的安居楼。但考虑到黄玉焕和爱人上下楼以及购物不方便的实际情况,扩建办决定破例为他们在市中心找一处方便生活的楼房。几经周折之后,终于在越秀区洪桥街张家里找到了一套位于一层的楼房。同时细心的工作人员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还特意对厨房和卫生间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很快,黄玉焕和爱人便顺利地搬进了这个生活方便的新居。
这种既依法拆迁,又合理地解决被拆迁户的困难,让广大拆迁户深切体会到政府关爱的人性化拆迁理念,自然而然地赢得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而尽可能地让补偿更公平合理,让拆迁和被拆迁双方都感到满意,同样是以人为本理念在城市拆迁过程中的具体体现。
东莞市在实施松山湖产业园区征地拆迁中,除按国家政策支付补偿费外,还针对农民搬迁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了多项优惠措施,让群众开开心心搬迁。如房屋补偿费不足8万元的补足8万元,确保农民有足够的建房资金;按期搬迁的农民,每人补偿1.5万元;对安置新村的基础设施进行补偿,每人补偿1.5万元……截至2004年8月份,全市10个镇区拆迁房屋面积300多万平方米,投入补偿金40多亿元,拆迁住宅8000多户,因拆迁造成的上访案件仅占拆迁总户数的千分之一。
拆迁立法的民主化
拆迁涉及到政府部门、拆迁方、被拆迁方三者的利益,协调与平衡好三者的利益,让其走上法治的轨道,才能使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拆迁真正造福社会、造福百姓。
在明亮的水银灯照耀下,广州市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陈土才举起了手中那份《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草案)》:“我举双手赞成重新制定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的地方性法规,不过我对该法规草案的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有不同意见。关键问题在于,如果市民不同意政府部门根据该条款作出的裁决而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是否会受理?”
陈土才的发言,揭开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2003年2月12日举行的立法听证会的序幕。在接下来的数小时里,包括公司项目经理和公司职员、政府公务员、律师、下岗职工和大学生在内的16名市民,先后围绕拆迁裁决、老城区补偿价上浮、原址产权调换三大焦点展开了被媒体描述为“白热化”的辩论。他们的意见随后都被写入听证报告,提交人大作为立法审议的参考。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民主立法的成果—新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很好地体现了对被拆迁人权益的保护”。新办法创下两个第一:市政府在对其讨论之前在报上全文予以刊登,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地方立法在报纸上全文刊登征求意见,这在广州是第一次;市人大召开市民、专家各方参加的听证会,就地方法规的制定召开听证会,也是全国第一次。此外,新办法还有“三大突破”——强调了资金保障,提高了“拆迁准入”门槛;避免使被拆迁人承担开发商的经营风险;对被拆迁人利益进行了倾斜。
据广州市建委副主任王东透露,为推进“依法拆迁”,广州今后市政征地拆迁有5个新思路:尽快改善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拆迁管理模式;将征地拆迁工作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强管理,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引入信息技术,推进市政征地拆迁工作。
“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则经典宪政寓言,强调的是社会对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尊重乃至敬畏。在房屋拆迁的变革中,广东充分展现了法治化、人性化的姿态。补偿、安置、确保知情权与规范拆迁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的先后出台,为民众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拆迁管理的信息化
拆迁工作复杂、手续繁琐、统计口径多等一直是困扰市政工作的难题,直接导致拆迁成本控制、工程工期和拆迁户满意度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广州市为此成功推出了“城市拆迁资源计划”系统。
2004年9月7日上午,由国家建设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主办的“城市拆迁资源计划”系统建设与应用研讨会在广州召开,这是广州首次举办全国性的城市拆迁工作研讨会。
城市拆迁工作研讨会之所以花落广州,是因为广州市在城市拆迁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解决传统管理模式下的拆迁行业(工作)存在的种种难题,广州市道扩办与广州市网天科技有限公司携手攻关,经过三年的研制,成功推出了“城市拆迁资源计划(URRP)”系统。该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构筑了拆迁工作的新模式,实现了安置房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使拆迁工作真正实现“被拆迁人满意度、拆迁成本、工作效率”的最优结合。目前,城市拆迁资源系统已通过国家部级鉴定,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水平。随着该系统的推广和使用,不仅可从根本上解决传统手工管理模式遇到的各种难题,大大提高工效,而且能实现资金成本控制、可视可控化管理,促进公正清廉,更好地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拆迁理念。
对于广州市创新城市拆迁理念和模式所取得的成绩,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作了高度概括和充分肯定。他认为,广州近几年拆迁规模不小,但到北京上访的人比较少,是因为拆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倡“居者有其屋”的思路,突出表现为“三首先六亮点”。“三首先”为首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首先举行立法听证会,首先组织专家工作队。“六个亮点”则是保障拆迁人的知情权,切实保证拆迁范围内拆迁人员的居住条件,用更灵活的方式确定房屋评估机构,对历史旧城区增加20%的补偿费用,确定最低补偿标准,实行产权交换货币制度。
在打造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广东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在创新城镇拆迁模式方面进行着可贵的探索。(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