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28日)获悉,2010年每万元GDP取水将降至200吨。
近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目标:力争到2010年,我省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耗能的年均节能率为2.2%;每万元GDP的取水量下降到200吨,工业用水重复率达到68%,全省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60%.农村沼气普及率达到适宜推广农村沼气农户的20%.根据《意见》,我省将编制《广东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2005年启动并组织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关节能、绿色照明、能源利用监察(测)能力建设等七项工程。同时,制定《广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大电力用户的能效评价工作,推行电力保障自愿协议,逐步建立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纺织印染、制浆和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和10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定期发布全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意见》要求重点抓好政府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推行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设备和产品,节约办公用品。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同时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在缺水地区要严格限制上高耗水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全省创建300家节水型示范企业。(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