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150号
关于运用价格政策稳定出租车行业的通知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我省五次调整成品油价格,90号、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均调高0.55元/升,升幅分别为15.9%和14.7%。受此影响,我省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度上升,特别是7月23日第五次调价达0.25元/升,加上90号汽油供应紧张、出租车司机不得不有时改用93号和97号汽油等因素,造成营运燃油成本增加较大。近期出租车司机反映较为强烈,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潜在因素。
为缓解成品油调价对出租车司机的影响,确保我省出租车行业的稳定,根据省领导的指示,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按照政府、企业、司机、乘客共同承担的原则,现就运用价费政策稳定我省出租车行业的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的工作。各地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当地出租车行业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化解当前出租车行业突出矛盾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确保当地出租车行业的稳定。
二、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在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我省成品油生产、供求、库存状况的监测,及时掌握成品油价格和供求动态。
三、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的各项收费。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5〕13号)的要求,我局正在清理涉及出租车各项收费,包括安全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尾气检测、计价器检测的次数、内容、收费标准等,近期将把清理意见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局有关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收费的规定及有关收费减免措施,严格控制出台针对出租车的收费政策。
四、减免出租车承包费或挂靠费。建议各地自2005年9月起至2006年2月止,减免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承包者或挂靠者收取的承包费或挂靠费,具体减免金额由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五、开展成品油价格和涉及出租车收费的专项检查。从2005年8月起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成品油价格和出租车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各油品经销商、加油站有否借成品油供应紧张之机囤积居奇、哄抬油价、价格欺诈的行为。
2.加油站有否利用添加清净剂的机会变相提价,有否将未加清净剂的燃油作已加清净剂的燃油提价销售,以及汽、柴油价格与清净剂价格有否按规定分别标识予以公示。
3.国家和省明令取消或暂停的收费项目,特别是取消出租车公路运输管理费,以及停止征收城区运营出租车客运附加费的政策是否得到落实。
4.国家和省明令降低的涉及出租车的收费政策及标准是否得到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否超标准收费,特别是超标准收取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计价器检测费等行为。
5.各地有否执行国家、省有关所有城市一律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的规定。
6.地方政府有否越权自立项目和标准收费,以及出租车公司有否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
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出租车行业经营成本的调查。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出租车经营成本调查,摸清我省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成本状况,为今后调整出租车运价、出台收费减免措施或政府补贴方案提供依据。请各市在9月10日前向省成本调查队上报调查资料。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物价局反映。同时,要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请各地于8月底将运用价格政策稳定出租车行业的工作情况上报省局。
二○○五年八月十日
(编辑:谭礼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