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今天(6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代表国务院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会议结束后,省政府紧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容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广东分会场
李容根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阐释了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以及加强消防工作的主要措施,对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作了全面部署,对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指导“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意见》,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李容根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和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消防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国务院《意见》,深刻领会、全面掌握《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省、市、县、乡镇(街道)都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市、县、镇、村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考核。省政府将尽快制定《广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明确考评的范围和内容。二要加大投入,夯实基础,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按照“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帐、快补旧帐,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快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站、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将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尤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不同地区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标准,并随地方经济和消防事业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年内县级以上城市、中心镇(重点镇)要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实现县县建有消防站。2007年前,全省消防部队常规和特勤装备要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8年前,所有地级市要建成一个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特勤消防站,县消防中队要建立特勤班。三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城中村”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一畅两会”行动,确保社会各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员工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广东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的要求,实施挂牌督办。四要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共同做好消防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意见》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证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消防工作格局。要恪尽职守,加强建设,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队伍的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宣传发动,群策群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编辑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