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日),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出《关于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英语口语考试的成绩应计入中招录取成绩,计分比例以占英语科考试成绩的10%—15%为宜;省“三好”学生可免试升高中。各级教育局不能以中招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或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不准对学校的中考成绩排名次。
初中毕业班禁止提早结束课程
《通知》要求,初中毕业班不得提早结束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的内容。
中招(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以广东省考试中心编印的几套考试要求为依据。除思想政治(品德)科外,中招(学业)考试内容要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使用多样化的要求,不得指定某种教材为考试范围。
英语口语考试的成绩应计入中招录取成绩,计分比例以占英语科考试成绩的10%—15%为宜。体育成绩按规定计入中招录取成绩。
公办普高按每班46人招生划线
《通知》规定,中考考试应以省考试中心编印的各科考试说明为依据,不得指定某种教材为考试范围;各市不得委托个人、学校或任何非政府机构命制试题、评阅试卷。
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中招录取以今年的中招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公办普通高中必须按每班46人编制计划内的招生数,并按计划内招生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广东实验中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的有关招生工作由省教育厅另行发文通知。
省“三好”学生可免试升高中
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直接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被评为地级及以上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优先安排录取;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等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考生,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获地级及以上市以上奖励的考生,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不准组织定购中考复习资料
严禁任何学校、机构和个人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中介费、劳务费;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强行分流学生;严禁扣留或延迟发放学生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严禁单位和个人组织初中毕业生订购指定的中考复习资料,切实减轻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负担。
省考试中心还特别强调,凡被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学生,均应作为计算升学率的依据。各级教育局不能以中招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或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不准对学校的中考成绩排名次。严禁采用超量复习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