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东网上录取及“阳光高考”的步步推进,录取的各过程已严格规范,可以一目了然。
以1:1至1:1 .2比例投档
首先,录取高校进场后,省招生办公室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等学校,由高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一般来说,普通类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 .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体艺类文化术科分并重
体育、艺术类专业中,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控制线上,按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资格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优先投档线仍是700分
今年,高分考生仍然享受优先投档。高考成绩700分为录取时优先投档线,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
录取的投档顺序:在规定的投档比例内,首先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院校志愿(含第一志愿后续所有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然后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以及后续院校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三志愿以后的各志愿按院校缺档情况一次性补充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不录非第一志愿须上报公示
高等学校要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高等学校确有正当理由不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必须在上报招生计划的同时报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在《招生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否则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生源不足适当调整录取线
各高等学校必须在投档比例数内完成招生任务。如指定选考科目生源不足,又无法调剂专业服从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按专业缺档情况补充档案供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第一次投档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该次投出的考生档案,无特殊原因的,高等学校不得退档,不足部分在后续志愿中补足。如所有志愿分数线上的考生生源不足,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视生源状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学校退档理由不足需复议
高等学校退档,必须注明退档理由,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将退回高等学校复议。如高等学校坚持退档,责任由高等学校负责,特别是对考生提出的质疑,高等学校必须做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