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30日),在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新义务教育法,就要开始实施。新义务教育法与旧的相比,突破在哪里?广东又将如何推进和保障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昨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对新义务教育法“评”出四个“亮点”,并对其在广东的实施保障进行了有关“解读”。
「亮点一」
免费: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解读:广东今秋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各市、县(市、区)将按照财政分担比例要求,落实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所需的本级财政应预算支出的资金,确保秋季开学时农村所有农业户籍(包括城镇农业户籍)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尽快制定本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办法。同时,还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但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加快工作步骤,积极推动、组织地方政府做好各项准备,力争尽早实现全省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杂费的目标。
「亮点二」
投入:义务教育经费受法律保障
解读:广东将加强审计监督,严处挪用教育经费。广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的体制要求,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全省将抓紧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在依法编制预算的同时,严格依法执行预算。并加强审计、监督,对挪用教育经费等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此外,全省将加强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综合或专项的督导计划,建立和完善监督举报制度。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收费项目,重点研究解决欠发达地区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实行市长、县(市、区)长、校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亮点三」
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解读:广东今秋起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班、实验班。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广东义务教育各年级实行常态编班,学校不得设重点班、实验班等,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不得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
与此同时,广东将切实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此外,广东将完善小学入学和升初中的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工作,严禁将捐资助学费与入学挂钩,对违规收取择校生的予以严肃查处。
「亮点四」
责任:引入问责制保障义务教育经费
解读:任何部门违法都将被问责。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和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中,广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的收费行为。免费义务教育减免的是学费、杂费,除此之外,还继续允许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寄宿生的寄宿费。如果学校发生违背省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将从严查处。全省不管哪个层次,或是哪个部门,如果违反了关于经费投入的规定,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