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近日,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湖南张家界举行。泛珠三角区域的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方案》(见附件,下称《方案》),标志着九省区质监部门在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进程中又迈出了新步伐。
《方案》由广东省质监局牵头与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八省区质监局共同制订并签署。根据《方案》,九省区质监部门将在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稽查与打假、法规与宣传、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科技兴检等十大领域开展全面而具体的合作。
《方案》规定,九省区要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地方标准制定合作机制,区域内各省(区)质监局每半年互相通报一次地方标准制修订情况。同时,建立地方标准审查过程征求意见制度,区域内各省(区)新制定的地方标准在征求本省有关各方意见的同时,征求区域内各省(区)质监局的意见,以达到相互借鉴和协调的目的。
《方案》指出,区域内省(区)之间通过协商,在合作省(区)内的省级名牌产品,除食品和有投诉或举报外,免于省级以下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编辑:谭礼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