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合作协调机制:
□建立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
□设立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协调制度;
□建立各业务职能部门衔接落实制度

来自广州、深圳、厦门、成都、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等11个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的警方首脑共同签定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
南方网讯 11月14日上午,在广州市公安局功能先进的指挥大厅里,来自广州、深圳、厦门、成都、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等11个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的警方首脑共同签定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11个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的警务协作将从此更加紧密、更加高效,开创了跨地域警务协作的新天地。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等领导出席了协议签字仪式。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省会城市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在警务工作方面的协作,由广州市公安局牵头,经深圳市、厦门市、成都市、福州市、南昌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公安局协商一致,制定了《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
《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包括了合作宗旨、合作领域、运作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
协议确定的合作宗旨是,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和《泛珠三角区域省会城市合作协议》下,适应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社会治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根据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加强相互配合,构建警务协作平台,保持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社会治安的稳定,为泛珠三角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协议确立的合作领域包括:警务信息领域的协作;办案领域的协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领域的协作;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的协作;警务指挥和行动领域的协作;队伍建设等领域的协作。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协议各方同意建立三项合作协调机制:建立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协调制度;建立各业务职能部门衔接落实制度。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在会上指出,加强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机制”的建立,将为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提供重要的平台,有利于维护区域社会治安的稳定,推动区域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他说,广东省公安厅对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之间的警务协作将给予全力支持,希望通过密切协作,能进一步保持区域社会政治和治安的稳定,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会上确定,第二届泛珠三角省会市暨副省级市警务协作会议将于明年在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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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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