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近日,一种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险种因为允许为酒后驾车投保,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着这一险种该不该存在和是否合法的问题,社会各层面出现了不同的反应和议论。“酒后驾车险”虽然直接保障的确是第三方利益,但是就此是否也会带来酒后驾车违章的增多,使社会不特定的第三方人身健康的安全风险更大?
该文作者的担忧,可以说代表了许多人的疑惑。也就是说,这种保险的推出会从侧面助长酒后驾车的肇事行为,使驾驶人因为有保险而有恃无恐,从而会增加酒后肇事的交通事故发生率。由此笔者联想起了曾经一度同样引起广泛争议的“娱乐场所发放避孕套”问题。
2002年7月,湖南醴县为了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蔓延,免费向公共娱乐场所发放避孕套。对地下“性产业”而言,这一做法无疑是一种“纵容”,因而受到不少舆论的谴责和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是正视卖淫嫖娼的客观现实还是一边高喊“打击卖淫嫖娼”一边坐视性病艾滋病的蔓延?当地政府配合世界卫生组织作出了理智的选择,实施“娱乐场所100%使用安全套项目”。该项目一年来效果如何?8月初世界卫生组织官员来到醴县进行了“明查暗访”,得出的结论是:2003年上半年性病报告发病率与上年同期比较下降了33.09%.该组织官员还表示:“湖南的经验值得世界卫生组织借鉴并推广!”
如同卖淫嫖娼问题一样,酒后驾车的危害尽人皆知,而酒后驾车现象的大量存在也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事实。据新华社7月25日消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公布的一组统计数字:今年上半年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全国共有5666起,造成1944人死亡,事故死亡率为每起0.34人,每3起就造成1人死亡,大大高于每起0.15人的平均事故死亡率。并且,司机在车毁人亡(伤)后,再也很难对受害乘客给予经济赔偿。面对这样的客观存在,是仅仅单方面地加强对司机进行“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教育,还是采取既教育又投保的双管齐下的办法呢?教育只是一种预防,保险是一种既成事实之后的公力救助。将预防与救助相结合的办法无疑更有助于将当事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更好地维持社会的平安稳定。
再者,“酒后驾车险”就未必“会带来酒后驾车违章的增多”。会不会酒后驾车,主要在于司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真正有责任心和安全意识的人决不会因为投了“酒后驾车险”而放松警惕;同样的道理,没有责任感安全意识的人,也不会因为没有“酒后驾车险”就自我约束。在“酒后驾车险”推出之前,酒后驾车者不是大有人在吗?况且,“酒后驾车险”与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对酒后驾车者的依法处理并不矛盾,因此司机决不会因为投了“酒后驾车险”就变得无所顾忌了。
“实事求是”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常说常新的课题。因为实事求是,在公共舆论场所发放避孕套的做法取得了成功,产生了不可低估的社会效益。“酒后驾车险”何尝不会如此?(编辑: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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