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2001年12月31日

 

成就展
汕头高新区

2001-12-28 17:54:28

  汕头高新区 筹办于1992年4月。1993年7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区。总面积4平方公里,已投入18亿元进行建设。汕头高新区以良好的区位和京九线铁路东出海口、深汕高速公路、国际海运、国际空运立体交通网以及四通八达的通讯网络形成良好的投资硬件环境。

     汕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是汕头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现为副厅级行政编制,广东省人民政府96年7号令赋予汕头高新区管委会代表市政府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高新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的全新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汕头高新区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龙头,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科、工、贸、金融、信息并举,内外贸易双翼齐飞”的经济运行机制进行运作。

     汕头高新区是汕头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点经济区域,是我市经济实现二个根本性转变,抢占下个世纪经济制高点的重要阵地。

     至1997年底,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建成高科技厂房36.5平方米,在建26平方米;入区项目177个,协议投资总额64亿元,其中外资约占48.5%;累计完成工业产值37亿元,技工贸总收入45.5亿元,出口贸易额12747万美元,实现利税3.6亿元;入区企业中有11家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经济占高新区经济的70%。1997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8亿元,比如6年增长80%;技工贸总收入20亿元,比96年增长82%,出口创汇6000万美元,比去年增长200%。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导向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中试、生产和经营综合性的基地,鼓励兴办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技术高新的产业,重点发展的领域是:电子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型材料、精细化工、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生物工程以及其他能带动本市传统产业更新换代和创汇节汇的高新技术。
优先发展的产业及项目是:
 电子计算机及系统;
 微电子、基础元件及新型电子设备;
 信息技术及产品;
 航天航空产品;
 激光技术及产品
 科学仪器及产品
 机械电子一体化产品、设备和系统
 新型电力机械、电气设备及特殊环境产品
 新材料
 新能源、高效节能产品
 核应用技术及产品
 新型化学品;
 生物技术及产品
 轻纺高技术产品
 其它可靠性高、能生产高效益、便特区产品大批进入国家市场的先进技术及其产品。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区及汕头市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待遇: 区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其中出品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的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给予优惠照顾。
 区内企业自行发明、研制并报省以上鉴定的专有高新技术,技术转让费年收入在50万美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超过50万美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进行技术咨询、验证、服务、开发、出口所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区内生产的国家级新产品和省内首家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在三年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和省级新产品在二年内新增部分的所得税实行先纳后返还;对新增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25%)由财政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返还。

 区内企业享受特区进口自用物资免税待遇,纳入额度管理范围,至2000年底止。
 区内企业可优先获得银行贷款。
 区内“三资”企业产品内销于特区不受比例限制,可自设销售机构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产品,但应照章纳税。
 内企业的仪器设备,可实行快速折旧,折旧费全部留给企业作为更新改造资金。
 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辅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开发区批准的文件验收、核销。
 根据区内企业的申请,海关优先批准企业在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
 区内企业通过利用汕头保税区发外加工形式加享受保税区优惠政策。
 年出口创汇在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经批准可授予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可在境处设立分支机构。
 区内企业在境外设立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技术开发、生产经营机构和售后服务网点等,可自行决定。
 区内企业可申建设用地,土地价款按当地当时价款的80%折算。区内企业建设用地,经省科委鉴定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经批准可免交土地使用费三年,三年后再减半交费五年。
 区内企业可按照有关政策招聘技校、中专、大专毕业生、留学生和外国专家;可聘用原单位辞职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其就聘后的工龄连续计算;可到外地招聘优秀科技人员,有关部门优先办理手续。
 区内企业的科技、商务人员因公出国和往返港澳, 可申请办理多次往返有效的护照或通行证。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方式和程序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经济组织或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独立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其它符合自己利益和中国法律的灵活方式投资经营。出资方式包括:现金、机器设备及零配件、原材料、辅材料、工业用地、厂房与配套设施、工业产权、专有技术转让作价和流动资金等。

投资的基本程序:

立项申请──项目审核──批准发证──登记开业

  汕头市人发政府赋予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一级的行政、经济管理权限,到开发区投资方式灵活,程序简明,审批手续快捷;在投资咨询、项目审批、规划选址、工商注册、海关管理等方面,实行一元化管理、一条龙服务的新机制。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作者: 新闻来源: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本网站由广东南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