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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今年起广东全面免征农业税,广东农民没有税赋负担了!记者今日(2月21日)从全省农村工作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4年广东共减免农业税5.6亿元,农民人均每年负担减少到6.77元,减负率达93.67%。广东根据全国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总体部署并组合实际情况,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
据了解,去年全省统一取消了乡镇统筹费、村提留、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了屠宰税;取消了面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取消了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取消了农业税附加。除此,广东还改革村级经费筹集和管理,实行村内事务“一事一议”制度,对农民只征收农业税。通过改革,基本实现了“三个确保”的目标,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确保了农村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确保了镇级机构和村极组织的正常运转。
副省长李容根在会上表示,广东省下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是:全面免征农业税,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具体来说,今后几年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一免征,三改革”:即免征农业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县镇财体制改革。同时妥善处理农村债务问题。
(编辑:唐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