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作工作报告(冯怡驹摄)
南方网讯 今天(1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了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04年,省高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773件,办结1107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了9.71%和33.87%,93.76%的案件在审限内审结。
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去年,省高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罚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年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2416件,同比增长了46.96%,成功审结了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董事局原副主席周一男一家五口被害案等一批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省高院加强对重大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共判处1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5亿元。依法审结了广州涉及84名被告人的走私红油系列案。
在审理刑事案件中,省高院坚决贯彻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同时,针对去年案件大幅度增长、审判任务非常繁重的状况,下大力气狠抓清案,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加班办案。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184次,讨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924件。对超审限案件,实行任务到人,限期结案。全年共清理超审限案件359件1056人,完成了超审限案件清理任务。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省高院去年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帮助当事人实现债权。坚持解决“执行难”首先从省法院抓起,大力加强对自立执行案件的执行,共执结案件42件,执结标的金额达52.21亿元。去年10月,经中国证监委广东监管局申请,省高院组织本院和17个中院的498名干警,分赴全国5个省、市和广东省17个市,在两天内依法成功冻结了广东证券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535个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和清算备付金帐户,受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表扬。省法院执行局被最高法院授予“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依法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一年来,省高院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努力促进全省法院工作的深入开展。省高院从加强审判宏观指导、审判业务指导入手,同时加强对清案工作的指导以及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使全省法院工作取得了好成绩。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0401件,办结658244件,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41%。涉案标的金额1226.54亿元,执结标的金额558.53亿元。
推进规范化建设
在2002、2003年连续狠抓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去年省高院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制定完成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规范》。该规范涵盖了审判和执行工作、司法政务、队伍建设 、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每个工作程序和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及监督保障措施。同时,省高院还加强对各级法院规范化建设的检查、指导,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进行检查,确定了16个规范化建设试点法院,深入推广成功经验。(编辑: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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