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利斯”袭击我省以来,全省上下不断掀起抗洪赈灾的高潮。在前天由本报与省慈善总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2006南粤抗洪赈灾义演晚会”上,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珠海六市相继捐出巨资,中海油驻粤企业、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企业也纷纷慷慨解囊,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捐款总额即达到5.1亿元人民币、100万美元(包括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
大灾大难见真情。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能够募集到这样多的善款,无疑显示出南粤人民的极大爱心和血浓于水的亲情、乡情。然而,高兴之余,笔者也不禁叹息:洪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43.3亿元人民币,而社会捐款仅仅5亿多元,应用于救灾,几乎无异于杯水车薪。不过,细察捐款名单不难发现,捐款者多为地方政府或政府背景的大型企业。虽然公共财政会在赈灾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但南粤儿女向来勇于担当,富于慈善之心,因而就民间善举而言,理应还有更大的发挥空间。是什么使他们踌躇呢?
从慈善事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慈善捐款大多来自于普通民众,而非政府或大型企业。资料显示,美国的慈善捐赠85%来自全国民众,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反观我国,中华慈善总会每年收到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而且,我国采取的募捐方式通常是应急式、运动型的,依靠政府单位来发动,带有浓厚的行政主导色彩,社会参与度严重不足。另有资料显示,美国慈善事业的志愿服务参与率为44%,而我国仅为3%。
包括广东人民在内的中华儿女向来乐善好施,那么,民间善举未被充分激发的根本原因或许在于机制,我们现在还缺乏一个能让人放心、省心的慈善制度体系来保护人们的热情。人们对自己捐出去的钱物用到了哪里,全然没有个交待;或者究竟用到了灾区人民身上没有,也懵然无知。这就是说,捐赠机制的不够健全,导致了善款长期管理运行的不够透明,使捐助人很难掌握捐赠使用情况。加上有的腐败分子,到了无处不伸手的程度,长此以往,对公民的慈善事业参与热情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压抑。
显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以使慈善事业步入制度化的轨道,鼓励社会参与和私人设立慈善基金以使政府逐渐退出慈善募捐市场,并将角色转移到制度安排、规范管理上,实现慈善捐资长期化、透明化,成为当务之急。同样显然,为善举清道,政府还任重而道远。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