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今天(7日)上午,就久久未能启动的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省人大代表陈华伟向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提出询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在答复时表示,广东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正在修改,拟在本月底或者3月初报省政府批准。
陈华伟代表指出,广东是一个经济大省,也可以说是事故大省,每年交通事故的死伤人数都不少。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并于当年五月一日实施。但是,遗憾的是,条例中明确规定的要成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直到现在都未见成立,这是很不正常的。
陈华伟代表说,国家的有关法律实施已经两年多了,省的法规也已经实施了近一年,这个对救死扶伤,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基金,至今没有着落。他表示,去年四月份他就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一份建议。省公安厅给予了答复,说已经在2006年5月向省政府提交了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
在今天的询问里,陈华伟代表主要提出了五个问题:
——在没有建立社会救助基金的情况下,当前我省在保护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利益,解决交通肇事逃逸等一系列问题上有什么好的措施?
——救助基金什么时候可以成立?难点究竟在哪里?
——一旦成立救助基金,基金的钱从哪里来,是不是全靠拍卖车牌号,还有别的渠道吗?
——广州拍卖车牌号所得4000万元,这笔钱现在哪里?
——广东是不是要等到“立法”后才能真正落实救助基金政策呢?
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没有成立救助基金前,遇到逃逸者,他们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去追逃。交警将告知事故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通过拍卖肇事车辆等,用于支付医疗费。交警同时将告诉救助的医院,医院有责任救助交通受伤人员。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则介绍,去年他们已经拟订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并发给省市交管部门征求意见,目前意见已陆续汇总。省财政厅正在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准备在本月底或3月初报省政府批准。
这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制订的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基金的主要来源是车牌号拍卖所得。据介绍,广东已有佛山、惠州等地成立了救助基金。(编辑:郑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