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随着全球人口和经济不断增长,资源节约意识日益增强,循环经济必将成为未来人类社会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本次广东省“两会”上,循环经济也成为代表和委员提及率极高的词语之一。
发展循环经济的口号我们已经提了很久,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一定的投入,因此不少南方网网友都关心,政府有什么措施来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省经贸委主任陈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有利于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经过申报及专家论证后,政府部门将对其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第二个就是采取措施对高耗能企业进行限制,按照国家发改委2006年9月下发的《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今后3年内,淘汰类企业电价将提高到比目前高耗能行业平均电价高50%左右的水平,提价幅度由现行的0.05元调整为0.20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幅度由现行的0.02元调整为0.05元。
据了解,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包括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陈冰介绍,广东省列入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共有262家,主要分布在小钢铁、水泥行业,地区主要分布在清远、韶关、河源、肇庆以及广州的部分地区。(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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