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广州市人事局、财政局日前共同制定了对市直机关统一工作岗位津贴和节日工作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具体贯彻意见,自上月起执行。
根据该政策规定,将统一工作岗位津贴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如工作人员凡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下年度统一工作岗位津贴按50%发放;评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按75%发放。节日工作岗位津贴全额发给。二是对工作人员在旷工、请病假、事假及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期间,其统一工作岗位津贴和节日工作岗位津贴的发放都作了具体规定。如旷工累计3天以上,停发统一工作岗位津贴。三是对受行政处分以及因各种原因接受纪检、公安等部门审查的工作人员的统一工作岗位津贴和节日工作岗位津贴的发放办法作出了规定。例如受警告处分人员在6个月的处分期内扣发20%的统一工作岗位津贴等。(编辑: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