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为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以快制快地打击流窜犯罪和跨地区犯罪,实现治安信息共享,广东省决定建立珠江三角洲公安机关区域协作机制,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等八市公安局组成,共同负责协作组织的建立、协作规定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协商协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这是省公安厅前日在深圳市召开的“珠江三角洲公安机关区域协作会议”上确定的。
据悉,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刑事案占了全省的七八成,犯罪的区域特点十分明显。前日,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少东、郑东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等公安局主管局领导、刑警支队长、指挥中心负责人及省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这次在深圳市召开的“珠江三角洲公安机关区域协作会议”,与会领导深入研究了启动珠江三角洲公安机关区域协作机制,部署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刑事犯罪工作。省公安厅同时决定,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区域协作会,由八市轮流主办,定期分析社会治安突出情况,研究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对策、措施。(编辑:刘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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