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日(9月26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一系列法规及对部分地方法规的修改草案:
通过《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新办法以“原址产权调换”制度替代了“回迁”制度,拆迁人应当在被拆迁人搬迁前一次支付被拆迁房屋的价款。
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的修改:招用流动人员不需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录用备案制度。用人单位自录用流动人员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停放和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批准废止《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广州市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有企业因破产、兼并、资产重组或股份制改造等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不需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评估结果确认手续。
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法规:取消主管部门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资格认定,取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布招聘广告、信息的核准发证权,取消科技行政部门核准认定技术经纪人资格。
在审议中引起争议的《广东省劳动安全条例》的修改还将进行研究。《广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草案)》将提交下一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此外,会议还任命吴宏斌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编辑:唐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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