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专题:外来工的追薪“苦旅”
南方网讯 广东省采取多项措施打击欠薪行为,记者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去年前三季度,全省拖欠工资案件同比下降8.6%,涉及工人人数下降14.2%。拖欠工资的劳动纠纷案件在连续多年逐年递增后,去年首次呈现下降趋势,劳动关系趋于和谐稳定。
健全工资监控机制
作为全国录用外来工第一大省,广东省现有外来工1200万人,约占全国跨省流动就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广东从业人数的三分之一。去年以前,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一直呈上升态势,其中2002年超过1.2万宗,同比上升18.8%。
针对这一情况,广东省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的工资监控机制,利用计算机网络,构建“纵到底、横到边”的工资支付电子监控系统,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且下发了对欠薪企业、欠薪逃匿经营者的处理规定,以及被拖欠工资发放办法。对于企业确有困难暂时无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或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的,广东省实施“垫付政策”。这样,确保民工的合法收入,维持民工正常生活,垫付单位再通过法律途径向欠薪经营者追讨,促进各有关单位共同监督、打击欠薪。
清欠民工工资2亿元
去年底,广东省对全省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底,广东省各级劳动部门共立案查处拖欠工资案件3800宗,清欠民工工资2亿元。
广东欠薪新发案件较少
记者从广东省劳保监察总队了解到,由于措施得力,广东省企业新发生欠薪案件较少、数额较低,目前查处的这些案件多是旧案。广东省为了优先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按照《劳动法》作出规定:员工付出劳动就拿报酬,而不是等老板收了货款有了利润再发工资。发包单位先按其发包价的10%~15%兑付民工工资,其余工程款以经济纠纷形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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