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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记者今天(26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2006年,广州市地税局共为4074户符合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费合计6270万元,其中全额减免的企业有271户,定额减免的有3803户,企业(个体户)吸收下岗失业人员7469人。 据介绍,为方便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税务事项,全市各区地税局为下岗失业人员设立了再就业办税专用窗口,统一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税务登记、工本费减免、纳税申报、减免税申请、政策咨询等各项事宜,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阳光”及时获得就业岗位,重新就业。
(编辑: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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