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今天(19日)从广东省地税部门获悉,截止4月2日申报结束,全国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人数已超过160万人。其中,广东达28.3万人(含深圳),占全国人数1/6强,北京25.5万人,上海23.3万人,浙江18.5万(其中宁波3.5万)人,厦门1.6万人。
广州、深圳、东莞名列广东前三甲
据了解,截止4月2日,全国共有1628706人申报。而广东人数则超过28.3万人,2006年广东省12万元以上年收入申报总额达768.29亿元,已缴(扣)税款达120.77亿元,应补缴税款10847.83万元,应退税89.72万元。其中,已缴(扣)税款占广东省2006年全年个税收入的36.57%。
广东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在地区分布上,主要分布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以及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等城市。申报人数前五名的分别是深圳(11.3万)、广州(9.6万)、东莞(1.8万)、珠海(1.3万)、佛山(1.2万),达253740人,占广东省申报总人数的89.1%。按区域划分,珠三角九市所占比例最高,达95.19%,粤东粤西粤北山区所占比例较低,不到5%。(如下图所示)
深圳:个税自行申报超过10万人
截止2007年4月2日,深圳地税共受理11.3万个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深圳市有别于其他省市的特殊情况,导致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呈现出人口倒挂现象。深圳户籍人口仅有150多万,暂住及流动人口超过1000万,暂住人口的流动性大,申报地点不一定在深圳,客观上也难以进行税收控管。
另外,在深圳跨境工作的香港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较少。由于交通便利,在深工作的香港人大多选择在香港居住,公众假日累计离境超过90天,不成为内地的居民纳税人,无须在深进行年所得申报。
有关部门表示,深圳收入分配不均现象较突出。虽然深圳2006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额已达111.75亿元,但主要是一些高收入者纳税数额特别巨大,而城镇居民特别是大量的打工一族的收入并不高,因此城镇居民平均年收入并不高,从而导致符合自行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数量并没有公众想象中的那么多。
广州:96646人完成个税自行申报
截至4月2日,广州市局受理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人数96646人,补征税款906.87万元,申报人数占全省总量的35%.从人员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越秀区、天河区、开发区,三区申报人数占全市总量近7成。
从行业分布看,主要来自于电力、金融证券、电信、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的高收入人员和个体私营企业主。
从申报对象看,以中国公民为主,外籍人员比较少,只占总人数的6.53%;申报人员的分布、结构与广州市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相符。
东莞:个税申报外籍人员占六成
截至2007年4月2日,东莞全市共受理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数为18581人,在全省位居第三。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该市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主要集中在长安、南城、虎门、莞城、东城等经济较发达的镇区,占全市自行申报人47%.
据介绍,东莞个税申报补税数额较大。补税的项目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补税数额为1419万元;可退税和抵免税的数额为57.73万元。
另外,申报对象以外籍人员居多,达11041人,比重占60%.中国公民次之。东莞市大力开展对外经济活动,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东莞特色的外资型经济发展道路,外源型经济成为东莞国民经济的支柱和核心,在莞工作的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员较多;同时,东莞市局近年来大力加强和做好外籍个人的个税管理和重点宣传辅导工作,促使外籍人员主动进行个税申报。(编辑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