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6日)上午,全球最大毒枭、被媒体普遍称为“毒王”的刘招华,因涉嫌使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制造、运输、贩卖冰毒逾18吨,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根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1999年,刘招华先后伙同同案被告郭锐荣、陈炳锡(已起诉)等人在福建省福安市、广东省普宁市、宁夏银川市等地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8.0 75吨,并将部分毒品甲基苯丙胺运到广州等地贩卖,从中获利3200多万元。
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在2004年11月24日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缉刘招华等人的通缉令后,仍为其提供财物和隐藏处所,帮助其逃匿。刘招华的第三任妻子李晓青在明知刘招华是公安机关的追捕对象,仍帮助其将赃款532万元转移,以逃避侦查。同时,李晓青还将120万元交付刘招华,协助其外逃。
公诉机关认为,刘招华构成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郭锐荣构成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告人李晓青构成窝藏罪、转移赃物罪;被告人郭鸿飞、郭荣堂、阮锦平构成窝藏罪。
据参加旁听的一位人员在庭后介绍,刘招华否认了对自己的控罪,认为自己用丙酮制造出的并非冰毒。刘招华的二姐刘月春前日也赶到广州,希望可以见弟弟一面,但是由于刘月春为本案证人,按照规定不能旁听庭审,而警车又是直接将刘招华送入法院内部通道进入法庭,所以已经十年没见到弟弟的刘月春未能如愿。
本案庭审预计会持续两天。审判结果将择日依法宣判。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