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的潘观寿先生近日向本报投诉称:家住吴川市顿位村的潘婆婆家,从去年11月起,三个月内不幸有两名亲人去世。先去世的潘婆婆的丈夫,土葬在潘婆婆自家的责任地里,新坟与村民的住屋仅一墙之隔。后去世的潘婆婆的儿子,被偷偷土葬在潘观寿先生家空着的老宅里。潘先生一家不能接受老宅葬进尸体的事实,与潘婆婆家协商解决未果,便通过市民政局将尸体挖出火葬,但工人们在挖尸体的过程中没有将棺材同时挖出,潘婆婆家随后又将骨灰埋进了棺材里,一场风波因此而起。记者接报后进行调查。
听信风水两次土葬
潘观寿先生说,2005年11月,潘婆婆的丈夫去世,潘婆婆家人将死者土葬在自家的责任地里,而新坟与村民潘康景的住宅仅一墙之隔,死者坟头的墓碑就在潘康景家厨房的窗下。潘康景的太太很无奈地对记者说:“地是她家(指潘婆婆家)的,我们有什么办法?”2006年2月,潘婆婆的儿子去世,2月18日晚,潘婆婆家人冒着暴雨,偷偷挖开潘先生家老宅地上的砖块,将死者尸体棺葬在潘先生家老宅里。潘先生知情后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两家素来并无冤仇。后来才知是风水先生说潘先生家老宅风水好,出了潘先生这个官(潘先生退休前是吴川市的一位副局长),因此潘婆婆家看中了这块宝地。
执法挖尸障碍重重
潘先生家要求潘婆婆家10天之内将坟迁走,但潘婆婆家说,风水先生有话,死者葬后要三年才能挖出再葬。潘先生家于是向老宅所属的大山江街道办殡改中队长投诉。2月28日上午,市民政局和大山江街道办殡改中队出面,将尸体从潘先生家老宅挖出火化。据殡改中队长说,由于棺材埋得较深很难挖出,而且死者家属又告诉他说,他们将不要骨灰了,所以,没有将棺材同时挖起来。而据一直守在挖尸现场的潘先生的儿子说,下午,潘婆婆家人趁市民政局和殡改中队的人不在,又将骨灰埋进了未挖出的棺材里,他想阻拦,但无奈潘婆婆家人多势众。
从3月6日开始,潘先生开始向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办、吴川市民政局、湛江市民政局等政府部门揭露潘婆婆家土葬的实情,要求挖出潘婆婆家另一具土葬尸体,和葬在他家老宅里的骨灰。湛江市民政局负责人接到他的投诉电话后,立刻派人到现场作了调查。但至今,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潘先生还说,5月初左右,政府部门组织人去挖潘婆婆家另一个土葬的坟,但因受到阻拦无功而返。
有关部门承认工作没做好
7月25日,记者就此事采访吴川市民政局一位副局长时,他表示,他们的工作没有做好。但对潘先生投诉的问题,他们一直都很重视而且正在解决之中。他还告诉记者,3月中旬,湛江民政局就派人下来作了调查;4月初,湛江民政局的负责人和吴川民政局的负责人一起,又到潘先生家去看了现场,但没有去看潘婆婆家土葬的另一个坟,原因是湛江方面之前去看过了,证实是土葬。5月初左右,湛江民政局、吴川民政局、大山江街道办联合去挖潘婆婆家土葬的另一个坟,遭到几十个村民的阻拦,为了避免冲突,决定行动暂缓。对于潘先生家老宅里的坟墓问题,该副局长的解释是:因为潘婆婆家说,现在葬骨灰的坟地是属于她家的。而且这块地的附近是旧坟场,所以,湛江民政局第二次来吴川看现场后作出决定:由大山江街道办司法所长去作调查,认定葬骨灰的土地的归属。如果该地归潘先生家,立刻挖出骨灰。
对此,潘先生说,他的父母上世纪60年代开始就住在这个老宅里,之后,他与父母、妻儿全家共七口人,一直住在老宅里直到1992年单位分公房给他,全家才搬离老宅。潘婆婆家葬尸体的那块地,之前是他的两个儿子的卧房,所以,地上铺有砖。因为历史的原因,全村的老宅都没有办产权证。但为了拿出老宅属于自己的证据,他找到老一代的村干部等人给他出了文字证明。而大山江街道办司法所长麦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调查结果是,这块地是属于潘观寿先生家的。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埋有骨灰的坟地周围铺有红砖,而且这些砖紧挨着一直延伸到有墙的屋子里,与屋里的地砖连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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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省政府决定全省取消土葬区,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并与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3年实现三个飞跃的殡葬管理目标。
□2001年,我省又确定,今后5年,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巩固火葬工作成果,实现葬法与葬礼改革的同步进行,全面开展对乱埋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骨灰多样化处理,节约殡葬用地,改革丧葬习俗,促进我省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目标是:(一)提高火化率。2001年、2002年全省火化率分别实现90%、9 5%,2003-2005年达到100%.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