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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广东国企改革“28条”的《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加快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根据该文件精神,今后,省属国企工作将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创新发展。《意见》要求,省属国企不要局限在集团原有资产和市场空间上,要跳出地域限制来考虑企业今后的长远发展。在未来五年内,跃上一个新的发展台阶。省国资委指出,下一步国资系统要建立有利于发展创新的激励分配机制,使企业、员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骨干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推进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产业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形式,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编辑:文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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