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为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省教育厅人事处党支部书记 杨开乔
教育部门要当好排头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十分重要。作为主管人事工作的部门,责任重大,更需要用排头兵精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当前加强农村教育的需要,我们重点在七个方面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推动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制定《加强我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优惠政策,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任教。
二是完善教师教育培养体系。逐步建立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为主、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本科为主且硕士占一定比例的中小学教师教育培养体系。扩大师范生招生规模,今后几年,地方师范院校招生计划的增量部分主要招收中小学紧缺学科的师范教育专业,切实解决农村中小学英语、计算机教师紧缺等问题。
三是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和提高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农村教育教学工作。
四是建立动态管理、定期调整的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根据需要,定期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点解决发展高中增编问题,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坚决纠正有编不进的现象,坚决清退不合格教师,逐步辞退代课教师。
五是完善教师交流制度。会同省委组织部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师对口交流、地级以上市区域内的“县对县”教师对口交流和县(区)内的“校对校”教师对口交流制度,实行校级领导和教师在县内定期轮换。从2006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有一年支教经历的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时予以优先,以推动支教和教师交流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是实施“农村山区教育硕士培养计划”。对我省50个山区县的专任教师报考教育硕士并被录取的,经与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继续在当地任教5年以上者,将给予一定的学费补助;从今年开始,组织开展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工作,对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由财政支付培养经费。
七是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在基础教育“百千万工程”中,注意向农村中小学倾斜,培养一批农村中小学的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采取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农村教师通过成人教育等多种途径,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