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
《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直驻粤各单位党组(党委):
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已经省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2006年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贯彻省委关于在落实科学发展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的部署,促进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顺利推进。省直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要参照省直机关的做法,制定本地区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委。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2006年1月5日
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
省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省直机关的表率作用,为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作出积极贡献,现就2006年在省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当好排头兵是事关我省发展全局的重大课题。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2004年视察广东时都殷切希望和一再要求广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努力当好排头兵。全省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在前面要在“六个促进”上下功夫;构建和谐社会走在前面要努力做到“六个注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走在前面要努力提高“六个本领”。真正实现“三个走在前面”,事关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事关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和今后发展进程中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当好排头兵是我省实现新发展的迫切要求。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各项工作,务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的发展目标。要清醒地看到,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周边国家、地区与我省在经济上的共融和竞争加剧,使我省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增大。我省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有的甚至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国已经形成了万马奔腾、你追我赶的发展态势,我省先行一步的优势正面临严峻的挑战。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树立排头兵观念,发扬排头兵精神,培养排头兵作风,创造排头兵业绩,在全省营造争当排头兵、努力实现“三个走在前面”的社会氛围;形成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的强大合力。
(三)当好排头兵是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载体。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把排头兵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有利于统一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调动积极性;有利于带动全省各级机关的自身建设;有利于使“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真正成为全省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有利于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省直机关是省委、省政府的参谋机构、执行部门、形象部门,必须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好排头兵实践活动,真正当好排头兵。
二、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难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实现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一)推动排头兵观念深入人心。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破除片面发展、粗放发展的思想,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破除事不关已、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的责任意识;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障、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二)推动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配套实施,加大改革攻坚和体制创新力度,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不断深化,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创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以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规划为契机,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重点要在实现“六个促进”上下功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广东,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内外源型经济协调发展;推行资源节约,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广东建设。
(四)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程序,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的力度。建立健全机关作风投诉、受理、督查、处理等制度,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优良服务。扎实推进“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机关和基层的联系上取得新成效。
(五)推动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扩大。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切实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探索“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突出抓灵魂、抓班子、抓骨干、抓基础、抓作风、抓制度,努力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提高把握方向、总揽全局的本领,提高统筹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识才选才、育才用才的本领,提高执政为民、固本强基的本领,提高干净干事、拒腐防变的本领,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教育,夯实当好排头兵的思想基础。
1.组织动员。1月,召开动员大会,对省直机关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
2.学习讨论。2-4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省发挥排头兵作用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好三个专题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当好排头兵。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省直机关如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个走在前面”的理解,增强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调研。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基层单位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开展调研,找出与当好排头兵要求的差距,选准突破口,写出调研报告,并充分运用调研成果,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对策。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分工,确定专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二)围绕“三个走在前面”抓好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5-9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各项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近年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联系实际,制定相关措施,认真对照检查。属于本部门的问题,要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属于跨部门、跨单位的问题,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大力支持,共同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和部署的落实。
2.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推动本部门工作的创新发展之中。重点是着力改革攻坚,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在抓好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的任务上采取有效措施,拿出实际行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力量,重点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当好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的带头人。在第三季度,召开省直机关“三个走在前面”抓落实见成效情况交流会。
3.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之中。重点是切实抓好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未完全落实的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责任到位促整改到位,尤其是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下功夫。组织机关干部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带头参加扶贫济困,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省直机关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
(三)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组织评议,检验排头兵实践活动成效。
10-11月,对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组织开展机关作风评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以他评为主的方式对省直各单位及其内设机构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五个推动”任务的情况进行评议。
排头兵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加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议成立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狠下功夫,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二)周密部署,搞好结合。各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七一”表彰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统一要求,分类指导。各部门要按照省直机关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检查督促。
《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制定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加强对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省直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告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省直各部门贯彻执行。
省直机关工委
2005年12月19日
(粤办发[20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