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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排头兵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2006-06-20 16:24:03 排头兵网

关于成立排头兵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省直各单位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加大对排头兵实践活动检查督促力度的要求,现就成立排头兵实践活动督导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的组成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直工委书记罗东凯同志对督导工作负总责,带队到地级以上市和省直单位,对排头兵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调研指导、检查督促。工委副厅以上领导干部分别负责一个组,担任组长,配备有关人员,相对固定督导单位,加强分类指导。(分组情况附后)

  二、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是:深入被督导单位,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职工座谈交流;听取被督导单位的情况汇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与被督导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帮助找准问题,落实各项实践举措;宣传典型,总结和推广经验,确保省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督导组工作方法

  督导组根据统一安排,定期不定期到被督导单位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督导组可列席被督导单位有关研究、部署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会议;找被督导单位领导、党员、干部、职工了解情况;及时向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督导组到被督导单位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也可根据情况及时到被督导单位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督导组每个月要提供2份以上有质量的文字信息。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定期集中听取各督导组情况汇报,并及时向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督导情况。

  四、几点要求

  1.各督导组要及时与被督导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情况,做到调研指导针对性强,检查督促及时有力。

  2.被督导单位要为督导组提供工作方便,及时反映情况,认真落实督导组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3.督导组到被督导单位工作,要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格要求,树立良好形象。

广东省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18日

督导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王仁福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直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林吉乔 省直纪工委副书记,电话:87185422、13380098829

  组员:刘德 省直纪工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电话:87185414、13808885227

  组员:彭玉康 省直纪工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电话:87195409、13073029431

  组员:龚润根 省直纪工委主任科员,电话:87185411、13640700600

  督导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23个单位)

  第二组

  组长:李学同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董励国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处长,电话:83132912、13068833999

  副组长:程莉莉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主席,电话:83132922、13682288566

  组员:卢秀媛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助理调研员,电话:83133898,13802938229

  组员:李田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主任科员,电话:83132913、13694235790

  督导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政法委、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贸委、省法制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家安全厅、省外经贸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旅游局、广州海事法院、广东核工业地质局、省地质勘查局、省气象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3个单位)

  第三组

  组长:梁础石 省直机关工委巡视员

  副组长:段亚琳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校长,电话:61289208、13719000368

  副组长:李琼扬 省直机关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电话:83387031、13802956893

  组员:杨明 省直机关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调研员,电话:83344080、13925086205

  组员:赵玉山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主任科员,电话:61283686、13068869889

  督导单位: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台办、省科技厅、省外办、省人防办、省侨办、省参事室(文史馆)、省国税局、省通信管理局、南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央政府驻港办广东联络部、中央政府驻澳办广东联络部、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地方史志办、省档案局(馆)、新华社广东分社、省地震局、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广东海事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23个单位)

  第四组

  组长:温业其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邹发生 省直机关工委企业工作处处长,电话:83132908、13902225816

  组员:尹长金 省直机关工委企业工作处调研员,电话:83132920、13068865157

  组员:吴秀梅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助理调研员,电话:83132923、13729803829

  组员:王海龙 省直机关工委企业工作处科员,电话:83132920、13822268181

  督导单位: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煤炭地质局、南海救助局、广州打捞局、广东电网公司、广东发展银行、省机场管理集团、省烟草专卖局、省邮政局、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广州海运(集团)公司、广州航道局、中港四航局、中船广州管理局、中联通广东分公司、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海洋石油南海东部公司、省国资委。(23个单位)

  第五组

  组长:彭东亮 省直机关工委助理巡视员

  副组长:叶彩兰 省直机关妇工委主任电话:83132921、13710300128

  组员:陈光腾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调研员,电话:61283682、13922280661

  组员:郑桂英 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副处长,电话:83132023、13602866803

  组员:刘丽丽 省直机关工委宣传处副处长,电话:83132915、13728018432

  督导单位:省委农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侨联、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科协、省作协、省红十字会、省委党校、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社科院、广东警官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学院、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广东画院。(22个单位)

  第六组

  组长:曹淑珍 省直机关工委助理巡视员

  副组长:陈再葵 省直机关团工委书记,电话:83133899、13068869889

  组员:王东培 省直机关工委党办调研员,电话:83132916、13822281397

  组员:曹青 省直妇工委助理调研员,电话:83132921、13622288059

  组员:周志鹏 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科员,电话:83132922、13501501810

  督导单位: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地税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驻广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广州出入境边检总站、省公安消防总队、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省出版集团、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珠江水利委员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七所。(21个单位)

(粤直排办〔200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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