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排头兵实践活动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各单位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前阶段排头兵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排头兵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请你们在2006年6月20日前将下列情况报送我办综合组。
1、根据省委办公厅今年1号文(粤办发〔2006〕1号)关于“深入调研”的要求,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调研活动的情况,无调研报告的,请来文说明。
2、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以来的情况:①前阶段基本情况。②重点是已经出台的实践举措,正在出台的实践举措,准备出台的实践举措。③发挥“三个作用”,争当“三个排头兵”的情况。④下一阶段打算和措施。情况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3、地级以上市将排头兵实践活动延伸到镇、街道办事处的情况,包括参加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镇、街道办事处的数量。如无情况请来文说明。
请按要求将上报情况材料,直接发送电子邮件到我办邮箱,也可以文件交换和邮寄。
联系人:朱国雄、苏富权
联系电话:020-83133875,83544181
传真电话:020-83133876
邮箱地址:ptbbgs@126.com
广东省省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6月9日
(粤直排办〔2006〕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