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题: [新农村] 广东走在希望的田野上
广东出台“新农村建设决定”系列措施惠及全省农民
[出台前后] [解读一] [解读二]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下发了。记者近日采访了省委农办的有关领导,了解我省出台《决定》的战略考虑以及《决定》出台的前前后后。
谋求为广东“三农”问题破冰
省委农办有关领导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尽管我省“三农”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在新的发展阶段,“三农”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仍未在根本上解决,如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这是摆在我省面前的迫切问题。为此,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等省领导的指示,省委农办于2005年8月组织了2 1个地级市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探索破解“三农”
难题的思路。省委农办先后组织5个调研组到肇庆、云浮、湛江等10个地级市,8个县(市、区),28个村展开调研,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于9月初撰写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和谐新农村》的调研报告,这份报告为后来《决定》的起草提供了雏形和充足的事实基础。
新农村建设思路的初步形成
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我省“三农”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思路。省领导立足广东实际,对如何在我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多次调研和探索。
10月20日,张德江到增城和从化调研时指出,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全符合广东实际。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中心镇为抓手,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到河源、肇庆、佛山、湛江、云浮等地深入调研后,认为我省农村发展很不平衡,农村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严重滞后,能否构建和谐广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关键。
省领导的思路,对起草《决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10月27日至29日,省委九届七次全体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至此,我省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有了初步的思路。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和谐新农村》调研报告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指派省委农办代起草了《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初稿)》(以下简称《决定(初稿)》)。
张德江书记批示“可以先形成初稿,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后结合中央精神再修改定稿。”
中央指导精神与广东实际的有机结合
2005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于2006年1月1日印发。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了全面系统的思路,也为我省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
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充足的事实基础,我省的“三农”工作便有了主心骨。省委农办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对《决定(初稿)》20多处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实、修改,《决定(初稿)》的雏形形成。
此时的《决定(初稿)》已经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精神与广东实际的有机结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贯穿于整个《决定(初稿)》。与此同时,《决定(初稿)》中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与措施、新农村建设投入长效机制的建设等均立足于广东的实际,带有强烈的广东特色。
集思广益,四易其稿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复杂工程,因此,省领导对它的出台也是慎之又慎,初稿起草后,省委、省政府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多次修改。
今年2月9日—10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来自全省各地的市县领导、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省直有关单位的成员共10 0多人,对《决定(初稿)》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提出了30多条修改意见。
黄华华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面论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目标和措施等,为《决定(初稿)》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3月27日,黄华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决定(初稿)》,并对《决定(初稿)》给予高度评价,根据会议精神,省委农办增加了三项内容,并作了8处修改和调整。
3月30日,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决定(初稿)》,张德江书记等省领导对《决定(初稿)》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决定(初稿)》进行精雕细琢,提出了多处修改意见。
4月8日至9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湛江召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座谈会,又一次研究讨论了《决定(初稿)》,从十个方面提出了39条意见,其中有多条被吸纳,最终形成了近日公布的这一文本。
省委农办的有关领导强调,在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关头,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大支农力度,作出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出台了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均非常强的《决定》,这将有利于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创造良好条件,必将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编辑:栾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