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标准比国家编制标准略低。民盟广东省委指出,这造成教师超时超量工作,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昨天,笔者了解到该党派在将向省政协大会提交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省标”不应低于“国标”》集体提案中提出,要确保我省基础教育的师生比例不能低于国家的标准。
编制跟不上课改要求
在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下文称为“国标”),我省2003年颁布了《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试行)》(下文称为“省标”)。
一般来说,经济实力越强,该地区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越大。浙江、江苏、山东等地的“省标”,普遍比“国标”略高。而我省特别是珠三角等经济改革前沿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省标”规定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4.5,国标则为1:12.5。
省民盟认为,这不符合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更不符合教育的发展需要,如小班化教育在现有编制条件下是无法实施的。标准低有历史原因。
“省标”制定时,我省新课程改革刚起步。新课程实施后,教师工作量大大增加,但教师的人力投入下降了,最终将使教学水平下降。近两年,我省全面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这个问题更突出。
以广州市为例,重新核定编制后,编制数比原编制数减少11.04%.学校普遍反映教师不足,而又没有额外资金外聘教师,教师超时超量工作,压力大,影响教学质量。同时,学校按“省标”核定,造成学校虚假的“超编”现象严重,增加了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压力。
编制标准应适时调整
省民盟指出,编制确定和管理应是动态发展的,不可能有长久不变的编制标准。例如,日本教职员的编制标准平均每三年调整一次。如今,“省标”制定实施至今已三年。
此期间,教师工作量增加,压力增大,身心健康下降。2006年有关调查结果发现,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亚健康”的比例远高出社会一般人群,癌症、心血管病等严重疾病的发病年龄年轻化情况严重。
省民盟认为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他们建议:请省编制部门会同财政、人事、教育等部门根据我省经济、教育的实际情况,修订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确保“省标”不低于“国标”,保证我省教育持续发展。制定新编制标准要以人为本,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特别是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而且,编制标准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施情况或者形势变化作出调整。
(编辑: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