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授予肇庆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牌匾,这是我省第7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授牌仪式上称,肇庆市“创模”成功,不仅对肇庆市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而且对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环保模范城市群的建设、对于保障广东省中西部地区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肇庆市长杨浩明表示,肇庆市下一步将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的新型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生物工程等三大支柱产业,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编辑:栾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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