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尽快在基层法院建立一个劳动法庭!”昨日(1月24日)中午,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刚结束,人大代表、高级律师朱列玉,接收到这些“民声”后,作出了“迅速反应”。
无奈拿着胜诉书却叹“拖不起”
“我是经过了长时间调研,才提出这样的建议。”朱列玉一边拿出他今年准备的《关于设立劳动法庭,切实解决职工打官司难、执行难问题的议案》,一边细细解释,“随着近年劳动争议增多,职工打官司难、效率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提交法律途径解决,根据目前劳动案件‘一裁两审’的审判程序,案件往往一拖就是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虽劳动案件标的小,但是对劳动者而言,消耗在法院完成诉讼程序的时间以及包括仲裁费、诉讼费等花费的诉讼成本并不低。因此,相对用人单位来说,打工者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都‘拖不起’。”
此外,他还指出,在很多劳动案件中,虽然劳动者历经千辛万苦打赢了官司,但如果用人单位赖账不给,劳动者作为弱者,拿着胜诉的判决书却徒唤奈何。
“广东单是外来工就有1600多万人,更不用说本地职工,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对社会建设和稳定都有很大影响。”朱列玉说,“为此,针对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案件,政府要在整合资源、节约成本时间等方面考虑,切实解决劳动者打官司难的问题。”
建议设劳动法庭行简易程序
朱列玉说,由于劳动案件往往是标的额比较小的案件,在一般的基层法院中难以得到重视,但由于劳动案件涉及的是劳动者切身利益,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不迅速解决就会带来难以估计的后果。因此,他建议由基层法院专门派出一个劳动法庭,快速解决该区域的所有劳动案件。
他建议,“在这个派出机构中,还可以在具体执行方式上进行改革。如建立简易程序,让劳动案件不受1个月举证期限的限制,使同类案件能在10—15天结案。另外,由于在实践中,虽然劳动者打赢了官司,但很多用人单位仍拒付劳动报酬。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将‘先予执行’作为劳动案件一种重要的程序来执行,这样对劳动者倾斜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且可以避免用人单位拖欠和拒付劳动报酬情况的发生。”
突破树立新观念欠债者坐牢
用人单位输了劳动官司还是不给欠薪怎么办?故意逃避经济赔偿金怎么处理?
“应该给予刑事处罚,而不能不了了之。”朱列玉“引经据典”,“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因此,树立起“欠债者要坐牢”的观念,才能切实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劳动法庭完全可以依法以妨碍司法罪给予用人单位负责人刑事处罚,坚决杜绝劳动判决执行难问题。“
权威回应
广东开始建立“三方协调机制”
“建设和谐广东,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其中,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是关键环节之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表示,除了完善法规外,他们还会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己任,推进和谐广东建设全面发展。
方潮贵说,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工利益,去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建立了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代表)、工会(雇员代表)、雇主(企业家协会代表)三方协调机制,使拖欠工资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比如,清欠建筑领域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1.08亿元,清欠率达99.6%.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前三个季度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1万件,领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3359批。为方便群众咨询、反映和投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问题,还特别开设“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专线。
读者来电“我在这里打工好几年了,工资年年拖,少则三个月,多则大半年,拿到手的也只是杯水车薪,而且投诉无门……”昨天早上还不到8点,本报驻两会记者的工作手机就传来了在云浮市打工的汪先生急切的声音。
汪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打工的5年里,企业不仅常拖欠员工工资,还逃避部分工伤赔偿金。尽管他和工友们一直都有向劳动部门投诉,但几年未果,让他难以承受。“我们想省里的人大代表给些意见,为我们这些打工者说说话。”汪先生充满期盼。
珠海的一位打工者也给我们发来了相关内容的短信。作为外来打工群体的一员,他们代表了不少人的心声。连日来,各界有关劳工欠薪、劳工官司、法律援助的申诉和建议不断从记者的手机传出:雇主有力偿还的不还、无力支付的不了了之、判决书姗姗来迟……这些问题能不能解决?怎样解决?(编辑:李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