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珠江综合整治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八年江水变清”的目标,充分考虑了社会经济和污染处理技术的可行性,按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和解决重点污染问题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把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禽畜养殖业污染控制、重点区域以及内河涌综合整治、生态建设与保护作为水污染控制的主要任务。对占区域内各市污染负荷65%的180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要求到2005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历时八年的珠江综合整治计划投资251.6亿元,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163项,新增处理能力1223万吨/日;投资159亿元完成15项综合整治工程,解决珠江广州河段、淡水河、深圳河、佛山水道、东莞运河等污染严重区域的水环境问题;投资12.4亿元建设流域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持林,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为了确保各项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省人民政府建立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长与珠江流域各市市长签订珠江整治责任书,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各市完成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衡量流域各市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切实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经过流域各市、各有关部门三年多的共同努力,珠江综合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先后基本实现了第一、第二阶段“一年初见成效,三年不黑不臭”的目标。
一、主要江河水质维持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大部分流经城市水体水质明显改善。西江、北江、东江、珠江三角洲干流等主要大江大河的水质仍维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水平,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流溪河等重要水库水质保持Ⅰ~Ⅲ类水平。2005年流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6.3%,达标率为100%的城市有11个,比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2006年第一季度水质完全达标城市增加深圳市,达到12市。2005年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6.2%.据不完全统计,至2005年底,共开展城市河段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374项,已基本完成134项。珠海前山河、韶关浈江和武江市区段、河源东江市区段、中山歧江河、江门河、清远北江市区段、云浮南山河、肇庆星湖、惠州西湖水质优于Ⅳ类;珠江广州河段水质基本恢复到Ⅴ类水平。
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加快,治污效能有效发挥。2003年珠江流域各市完成了污水处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万人以上镇开始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在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促进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加快,辖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6月,流域共建成污水处理厂81座,处理能力623万吨/日,比2002年增加5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61万吨/日,流域各地级以上市均建有污水处理厂。2005年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45.4%,比2002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此外,还建成一级强化处理工程,能力达到315万吨/日,有效削减了河水污染负荷。
三、工业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编制了全省化学制浆和电镀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方案;流域各市对辖区内化工、电镀、造纸、冶炼、制糖、食品发酵、纺织印染、制革等污染严重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各市制定了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方案和在线监测监控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2003年两个试点城市深圳和中山率先通过了全面达标的验收。结合“环保执法年”和“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各地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建设、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2005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7%,比2002年增加12.1个百分点。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截至2005年底,流域共有38家企业自觉申请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四、畜禽养殖业整顿取得成效。流域各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密集区等区域依法划定禁养区,规范养殖业的环境管理,2003年6月基本完成了辖区内禁养区的养殖场搬迁、关闭和清理工作;2003年10月基本完成了规模化养殖场的限期治理工作,养殖废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有效削减了养殖业污染负荷,并逐步引导畜禽养殖业走生态养殖道路。
五、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成效突出。基本拆除、清运了河涌两岸的窝棚等违章建筑和露天垃圾堆放场,消除了污染隐患,改善了河流两岸景观。2003年各地划定了禁设饮食店的河段,并对禁设区开展了专项清理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2005年底,珠江临江53个采石场全部关闭,复绿面积71万平方米。2005年全省共投入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资金4437.7万元,完成建设任务16075.5公顷。(编辑:郑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