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提交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简称《纲要》)中获悉,广州将投资6亿元,于2008年建成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
广东将在全省规划建设5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到2010年,危险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各建设1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到2010年,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其中,广州市废弃物安全处置中心估算投资6亿元,总规模13万吨/年,预计2008年建成。
《纲要》还确定了两个阶段性的目标:到2010年,5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若干市率先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到2020年,8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50%的市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编辑:郑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