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后,市委市政府认识到,这是肇庆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从1998年开始,实施了一系列创建工作。尤其市九次党代会后,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融入珠三角,把肇庆市建设成为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大城市的战略目标,采取更扎实有效的“创模”措施,开创“创模”工作的崭新局面。在国家环保总局、广东省环保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连续8年不断的共同努力,“创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经济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今年6月29日,通过了广东省“创模”核查。
增强可持续发展观念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自1998年开展“创模”活动以来,肇庆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4年,全市生产总值54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2%;人均GDP达1.39万元,比上年增长12.7%.在推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肇庆市以“创模”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保执法,有效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达标,连续5年在全广东省环境保护目标任期责任考核中取得优秀成绩。通过连续8年“创模”活动,肇庆市不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各级干部绝不以牺牲环境利益去换取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在确保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扩大、人口增加的情况下,环境质量一直保持在优良水平。目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二级标准,全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全市地表水和星湖风景区水质100%稳定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按功能区稳定达标,实现了社会文明,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加强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肇庆市环境投资总额年年增加,环境投资指数保持在2%左右。近年来,肇庆市狠抓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创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加强了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完成了一批城市公园、道路、供水、排水等建设工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同时,城区关闭了所有的电镀厂、水泥厂、造纸厂等重污染企业,搬迁了市中心区17家“城中厂”。
目前,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由0提高到72.5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100%,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含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76个,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1.96%,森林覆盖率达66.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62%,城市优美洁净,基础设施健全。今天的肇庆,地更绿,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安静,生活更舒适,“创模”给群众带来了实惠,公众对环境质量满意率达94.8%.
促进污染源整治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创模”活动推动了肇庆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全市关闭“十五小”企业30多家,取缔无证矿点90多家,全市180多家重点污染源开展了全面达标工作,淘汰了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创模”活动推动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004年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削减5%以上,COD排放总量削减1万多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由53.21%提高到96.03%,环境污染负荷和环境污染压力明显降低。“创模”促进了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逐年增加,单位GDP用水量,由每万元120吨下降到51.06吨,单位GDP能耗由每万元0.78吨标煤下降到0.7吨标煤,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由96.56%提高到97.01%。(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