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实施的区域性环保规划,它的实施标志着广东省环境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规划的目标是经过20年的努力,实现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化,把珠江三角洲建成全面、协调的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规划基准年为2002年,规划时段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到2010年,二是2011年到2020年。近期是大规模污染治理的阶段,而远期以形成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社会经济和发展方式为根本,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编辑:郑彦丹)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一个重大举措。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号:粤B2-2005025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50235 广告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